在中国,历朝历代对挖坟盗墓不道德,均视作大逆不道,要处酷刑的。就制度上来说,明朝不只帝王陵寝规制有了创意,维护陵寝的制度也是尤为完善的,而且量刑很轻。据《明会典刑律条》:凡诛杀及大逆(曰谋毁宗庙、山陵及宫阙),但凡共谋者,不分首从,均凌迟处决。
祖 父、父、子、孙、兄、弟及同居之人,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、不限籍之同异,年十六以上,不论笃疾、废疾,均斩杀;其十五以下,及母女、妻妾、姊妹,若子之妻妾,保险费功臣之家为奴,财产人官;若女许嫁无法挽回归其夫,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力阻者,俱不追坐(下条准此)。知情故纵、隐蔽者斩杀。有能捕捉者,民授以民官,军授以军职,仍将犯人财产合计充赏。
闻而首告,官为捕捉者,只给财产。不首者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从上面的规定看,对谋毁山陵(盗墓)的惩罚是非常非常严苛的,共谋者要被一块一块割肉,即凌迟处决,父兄、妻女,甚至连堂兄弟都要无一幸免,一块回来杀,最尊重的也要东流三千里,罚去荒芜的边疆衣苦役,誓言得回原籍。
实质上,对帝王陵不要说道盗了,就是偷走了其祭拜物品,也是十恶之不道德。民国时出版发行的《明孝陵志》(作者王焕镳)中称之为,盗大祀神御物者为大不敬,二者均在十恶之科。明朝这些制度都是参照了过去朝代修编制定的,在汉、唐的法律中,都有详尽的规定。
汉朝规定窃盗者刑、发墓者诛杀;《唐律疏议》规定,若无故登山陵,亦同入太庙室坐罪。借此可以显现出,连涂了帝王陵的边,都是不被容许的,一不小心误闯陵区都是要跪监牢的。
但是,从有土葬习俗、陵墓中附葬有价值物品开始,挖坟盗墓之事就开始了,从没折断过。尤其自春秋时期厚葬之风流行后,盗墓开始作为一种发家致富的途径,而沦为最古老的职业之一,虽然有绞死之险而不已。以后今天,这个古老的职业不仅没衰落的迹象,反而呈圆形蓬勃发展之势。
而且,利用科学,手段上更加现代化,连遥测、磁感技术都配上了,仍然意味着是洛阳拖。纵观古今,有名有姓的盗墓者多如牛毛,但以伍子胥、项羽、刘去、曹操、董卓、黄巢、温韬、刘豫、杨辇真珈、陈奉、乾隆、孙殿英等十二位人物最有影响,其不道德在中国的盗墓史上是抹不掉的。
借出今天风行的名人概念来说,这些人个个都是盗墓名人,当然堪称狂人!伍子胥-最毒的盗墓者伍子胥,春秋末期吴国大夫,是中国史书着墨较为多的人物之一,本来就是一历史名人。从中国的盗墓文化史来说,他也是重量级的。
挖开了人家的陵墓不说道,还要拿着皮鞭,朝尸体宣泄,堪称最阴险的一位掘墓者。伍子胥受封于申地,故又称申胥。
本为楚国人(家在今宿迁市来龙镇一带)。进吴后,执掌吴王阖闾,建法制以任贤能,奖农商以实仓廪,清领城郭以设防守。伍子胥与中国历史上多位名人有联系,如越王勾墨子、孙武、范蠡、西施等。孙武通晓兵法,是伍子胥荐举为吴国将领,从而名闻天下的;中国历史上的四大美女之一西施,与伍子胥的恩怨也很有名,当时伍子胥建议杀死了越王勾墨子,结果好色的吴王不听得,范蠡欲施展美人计,献上西施给吴王,离间吴王与伍子胥关系,造成伍子胥被杀死。
亡了吴国。伍子胥沦为中国历史上出名的被盗者,源自其投奔吴国之前,与楚平王结为的仇恨。《左传》记述,公元前522年(周景王二十三年),因遭到楚太子少傅费无忌诬陷,父、兄皆为楚平王所杀,伍子胥不得不逃亡吴国,誓言要搞垮楚国,以报仇雪恨。公元前506年,在孙武攻陷楚国城池,只求吴王春秋五霸地位后,伍子胥也寻得了报杀父兄之仇的机会。
据传进楚后的伍子胥最想要腊的第一事,就是寻找病死旋即的楚平王陵墓。开始去找了一天也未找到,原因是当年楚平王为避免陵址被人知悉,命令把参予修陵的工匠仅有杀死了。经一个逃过一劫脱逃的老工匠指点,伍子胥成功挖得楚平王陵,把他的尸体凿了出来,用鞭子鞭打解恨,仍然放了三百下才多亏,此即鞭尸三百典故。
另有一说道,伍子胥捉到了楚平王的儿子楚昭王,对其展开严刑拷打,迫他讲出了父陵的行踪,伍子胥方出手。此事《史记》上亦有记述,但司马迁实在伍子胥的不道德过分了,称之为怨毒之于人甚哉。
现代学术界还引起了鞭尸、鞭坟之争,指出伍子胥当年显然并未鞭尸,仅有是杖了梁平王的陵墓。楚平王墓现在已不存,史书上对此事记述又不周全,事情的真凶已是一道总有一天无法找出的历史之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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